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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档案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可大家知道它是如何产生、如何保管、如何利用、如何查询吗?
小编结合《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归纳了以下几点,方便大家了解婚姻登记档案。
01什么是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
02婚姻登记档案有什么作用?
婚姻登记档案对于证明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意义重大,是证明婚姻当事人依法建立婚姻关系、婚姻关系被撤销或依法解除的真实凭证。
03婚姻登记档案有哪几个类别?
婚姻登记档案从性质上分为四类,分别是结婚登记类、撤销婚姻类、离婚登记类和补发婚姻登记证类。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的判决书的副本归入撤销婚姻类档案。
04办理结婚登记哪些材料应归档?
√《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或《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出国人员、华侨以及外国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各种证明材料(含翻译材料)》
√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有关材料
05办理撤销结婚哪些材料应归档?
√婚姻登记机关关于撤销婚姻的决定
√《撤销婚姻申请书》
√当事人的结婚证原件
√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有关材料
06办理离婚登记哪些材料应归档?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
√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
√当事人离婚协议书
√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有关材料
07办理补发婚姻登记证
哪些材料应归档?
√《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证明书》
√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或其他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当事人委托办理时提交的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有关材料
08婚姻登记档案由谁来管理和保管,
保管期限有规定吗?
各区民政部门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在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一定时期后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