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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和解决档案管理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应对各种危险情况的应急救援能力,实现快速有效的救援,减少损失,保证档案资源的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档案规定,制定本计划。
(三)工作原则
文件优先。文件是不可再生资源。面对其他财产损失和档案安全的选择,应把保障档案安全作为处理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首要任务,大限度地减少档案对档案的影响。
以防为主。把灾害预防作为档案安全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完善预防措施,建立安全预报机制,提高应对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
(四)适用范围
凡是由于人为、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在本单位影响档案安全。
第二,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档案管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
分管主任为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和档案、信息安全工作人员组成。紧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位于局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处理、救灾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统计受灾影响范围和程度,并向局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档案仓库发生重大事故或灾害时的情况。
第三,处理程序
(一)启动计划
1.重大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发生时,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启动本计划的建议,报局领导批准启动本计划。
本计划的主要内容请示包括:事件概况、启动建议、参与处置的局部部门名单。
3.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需要设置现场处置小组、综合协调小组、善后处置小组等工作机构,由局相关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指定工作人员(1-2人)参与相关工作小组工作。
(二)处理程序
1.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应急处置,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联系畅通。
2.在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
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相关档案管理突发事件信息后,向局领导汇报。
4.应急处置工作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相关会议由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
5.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局档案管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检查各项决策和对策的实施情况,确保各项处置决策和对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6.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处理完成后,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终止应急状态的建议。经局领导批准后,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办公室终止应急响应,通知有关部门。
第四,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根据有关财政应急保障计划的规定,财务部门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资金保障工作。
(二)物资保障
档案仓库应配备灭火、除湿、消毒、除虫等必要的档案安全保护设备和耗材。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为救灾工作提供必要的车辆和应急物资,联系和准备足够的应急场所,实施公安管理措施。
(三)人力保障
依托专业救灾人员,组织救灾队伍,建立和完善与公安、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培训和训练自救队伍,并给予培训指导和专业支持。当事故发生时,可以帮助专业救灾部门自救互助,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四)防灾减灾准备
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有组织、有计划地为档案工作者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防范、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增强防火减灾意识。
应急措施五、应急处置
(一)及时报警
一时间通知应急救援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并通知应急救援部门。如有可能,采取行动消除事故。在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的同时,向市局档案管理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二)妥善安置
组织救援危险人员,转移和妥善安置受威胁档案。采取必要措施,快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关闭和限制相关设备和设施的使用,防止次生和衍生事件。
(三)启动计划
初步判断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四)灾后处理
对于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档案,立即组织力量抢救。特别是对于被淹档案,应采用冷冻或干燥的方法稳定档案状态,避免灾害进一步恶化。
应急响应和灾后救援
(一)灾害预警
发生灾害预报或者档案工作人员发现灾害后,档案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启动预案。
(二)灾情核定及报告
灾情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力量查看灾情,并在2小时内向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报告,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灾情报告主要包括:灾情发生时的背景、时间、地域、影响范围、灾情的严重程度和等级、档案损失、人员等财产损失、救灾工作和防灾救灾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应建立24小时灾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并随时报告。灾情稳定后,档案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确保灾情数据及时准确。
(三)紧急转移安置
在接到重大灾害预警后,档案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救灾部门的要求,按照规定的路线将档案转移到临时指定的安置地点,实施紧急避险。
(四)档案抢救保护
档案转移后,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档案安全保护工作,及时向上级档案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并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和灾情发展申请救灾支援。
七、宣传、教育和培训
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实施,普及应急救援基础知识和技能,教育干部职工树立档案意识、危机意识和应急意识,加强档案应急处置研究,开展培训和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八是责任与奖惩
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发生后,参与处置的人员应各司其职,反应迅速,行动有序,处置得当。对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和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办事不力、扯皮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